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,進一步推進大眾創業、萬眾創新,激發全民創業激情,積極營造崇尚創業、勇于創業、服務創業的濃厚氛圍,經研究,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第二屆“六安創業之星”評選活動。實施方案如下:
一、評選名額
本次活動將評選出六安市第二屆“創業之星”20名。
二、評選條件
1、企業在六安市注冊登記,實繳注冊資本50萬元(含本數)以上,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、下崗失業人員、大學畢業生、退役士兵就業達10人(含本數)以上(以繳納社會保險人數為準),企業穩定經營2年以上10年以下(起算時間為2018年5月1日)。
2、企業帶動就業成效顯著,積極履行社會責任,創業經歷有代表性,在自主創業者中有較強的引領作用,得到政府、社會和群眾公認,在當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。
3、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,企業與職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,參加社會保險,無拖欠工資現象。
本次評選活動對于存在以下事項和行為的候選人采取一票否決:
存在有偷、逃、騙、抗稅或逃廢銀行債務、損害消費者權益等不良記錄的;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、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或社會治安重大群體性事件的;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查證屬實的。
已在首屆“創業之星”評選活動中獲得“六安創業之星”稱號的,不得參與本次評選活動。
三、評選步驟
本次評選活動分為宣傳發動、報名推薦、評審公示、表彰獎勵四個階段。
(一)宣傳發動(2018年4月25日-5月25日)。印發《六安市第二屆“創業之星”評選活動實施方案》,并在皖西日報、交通廣播、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布活動消息,對六安市第二屆“創業之星”評選活動進行全方位宣傳發動。
(二)報名推薦 (2018年5月25日-6月25日)。各縣、區及市開發區、示范園區推薦不少于5名“創業之星”候選人;各主辦單位另可向組委會推薦;同時組委會接受個人自薦。報名推薦時間2018年6月25日17時截止。
(三)評審公示(2018年7月1日-2018年8月15日)。組委會辦公室對推薦材料進行匯總、審核,并依據評選條件,對所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,對于符合推薦要求的候選人選提交活動組委會;對于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評選條件的人選取消其參選資格;顒咏M委會從推薦人選中初評遴選出20名“創業之星”正式候選人,在皖西日報、交通廣播、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對20名候選人進行公示。
(四)表彰獎勵(時間另行通知)。舉行儀式頒獎,頒發第二屆“六安創業之星”榮譽證書并給予1萬元獎勵。符合條件的獲獎選手可優先申報專業技術職稱,優先申報技能大師工作室,優先選聘為創業培訓后續服務專家志愿團成員,優先推薦為“六安市五一勞動獎章”、“六安市巾幗建功標兵”和“六安市青年崗位能手”候選人。經本人申請,優先發放創業擔保貼息貸款。
四、活動要求
(一)高度重視,擴大宣傳。各縣區、各有關單位及市開發區、示范園區要高度重視此項活動,積極宣傳發動,廣泛征集,擴大活動知曉度和群眾參與度。
(二)客觀公正,積極推薦。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和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所有推薦的候選人需在相應范圍內進行公示,接受群眾民主監督。
(三)嚴格把關,規范運作。各縣區、各有關單位及市開發區、示范園區要按照方案規定的評選條件、時間、人數和要求進行推薦,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認真核實、嚴格把關,必要時要進行實地調研考察,確保信息真實。
組委會電話:3376093 聯系人:常紅兵
相關附件下載見網址:http://rsj.luan.gov.cn/content/detail/5adff6911ea8acc00000001c.html